释义 |
居住证没有下来,但有领取居住证凭证,能证明可以领取居住证的,也可以报名小学。《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居住证还没有下来的,正常来说,不可以报名小学,毕竟只有持有居住证的,才有权接受义务教育,才能在当地入学。但是当事人能拿出领取居住证证明的,还是可以报名小学的,毕竟有凭证可以证明有居住证,只是还未拿到手而已,所以有凭证的,也可以报名入学。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