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挂失登报声明是必要的吗 |
释义 | 身份证挂失登报声明不是必要的步骤。 可以采取的方法: 1、报案证明。 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一旦发现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的身份证已作废; 2、补办证明。 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一经发现,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已作废; 3、登报声明。 登报声明可以成为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 公安部已经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丢失身份证要登报没有法律依据 公安部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呢?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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