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可以自行确定租赁合同的办理地点。其中一方将所租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需支付租金,并在合约期满后归还物品。提供物品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被称为出租人,而租赁物具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被称为承租人。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办理地点可以由双方自行确定。合同的内容是一方将标的物交付给另一方使用,并且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在合同期满后,另一方应归还标的物。出租人是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而承租人则是对租赁物拥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该内容由 黄海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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