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是否享有相应工资待遇的合法性 |
释义 | 工伤期间公司不给涨工资是否合法?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单位涨工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但如果只对工伤劳动者不涨工资,违法。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劳分配,同工同酬,逐步提高。用人单位需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工伤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因性质不同而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照发工资,企业根据制度决定是否发放。探亲假期间照发工资,婚丧期间工资也照发。 法律分析 一、工伤期间公司不给涨工资合法吗 1、法律对用人单位是否涨工资是没有强制要求的,只要发放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但如果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工资都涨的,只对工伤劳动者不涨工资的,就会违法。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单位如何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1、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2、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3、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公司不给涨工资是违法的。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应逐步提高。此外,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支付工伤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不变。因此,如果公司对工伤劳动者不涨工资,便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另外,关于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制度,而企业根据不同性质实行不同制度。一般情况下,企业中的工人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而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在事假期间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发工资。探亲假期间和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