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0月14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为保障渔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渔业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海域和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其他有关国际法,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三)“渔业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中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蟹、贝、藻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物的养殖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