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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跟转让合同的区别
释义
    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关系不同,且定义不同。具体而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转让合同是转让人转移标的物的权利,一般为所有权转让于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对价的合同。因此两种合同中的法律关系相对人也不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也是不一样的。
    一、受让人的下义务是什么?
    ①保持租赁物使用状态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在于将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且并非仅以消极的不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办条件,而须在租赁期限内积极地使承租人使用收益。由于受让人继承了出租人的地位,在租赁关系存续中,若租赁物出现损害或瑕疵致妨害承租人使用收益时,受让人便负有保持租赁物合于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
    ②维修义务。租赁关系存续中,租赁物遭到毁损,为保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状态,在维修有必要和可能情况下,受让人应当予以维修。
    ③妨害除去的义务。与维修义务基于同一事由,为保持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在租赁物出现妨害或有妨害预兆时,受让人须尽力除去或防止其发生。
    ④瑕疵担保的义务。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以承租人使用收益为目的,使出租方负瑕疵担保责任能有效促成此目的的实现,也是租赁权物权化的一个表现。
    ⑤履行原租赁合同所订的其它义务。买卖不破租赁在法律上使受让人强行承受出租人的地位,受让人须履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例如关于原租赁合同之租期的有无和长短,依原约定,受让人无单方面变更的权利。
    二、合同租期一年必须住满一年吗
    合同租期一年并非必须住满一年。
    是否住满一年,要看合同的约定,也有可能会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不退租房押金问题。如果居住不满一年也可以转租,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可以转租给第三人,这样也会避免出现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租赁合同的特征如下: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商铺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续签吗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能续签,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决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续租权是同等对价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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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8: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