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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联关系管理要求包括哪些情形?
释义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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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