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是被告有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者家暴、虐待等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