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套房子几个债权人怎么分? |
释义 | 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财产拍卖所得对多个债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 抵押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权利的核心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3、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抵押物首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 4、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物实现优先受偿权。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