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者的姓名、增用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份证发证日期; 2、工作单位地址、电话; 3、工作变更的情况; 4、申请的理由。 一、重庆市社会流动人才集体户口落户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集体户口需本人现场提交户口申报材料并确认签字。 2、审核材料后,每周定期报送到公安机关审批。 3、户口申报审批期限为: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顺延。如下半年是应届毕业生申报集体户口高峰期,材料较多审批时间相对较长,审批时限延长,请耐心等待审批通过的短信通知。 4、市内迁入户口审批通过收到短信通知后,需申请人本人在一个月之内凭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办理上户、照相、指纹采集、领取户口页等。 5、省外迁入户口审批通过后,公安机关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已提交户口迁移证的省略此程序可直接凭身份证到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办理上户、照相、指纹采集、领取户口页),由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代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至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办理上户照相、指纹采集、领取户口页等。 二、重庆市人才落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未到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开具户籍证明,凭户口单页或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予迁入证明》的人员,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单页或户口本需要退回(户口页或户口本被迁入地派出所存档的,重新开具户籍证明可换回)。 2、迁往市内(大重庆范围内含重庆市区县)落户的人员,在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办理转出登记后,即视为户口迁出,本人须在一周内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