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一)如果拆迁安置房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 (二)如果拆迁安置房没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当事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房产契税是多少 契税是房价的1%-3%,主要和房屋面积大小有关。 (一)契税是在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征收契税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房地产权转移的合法性,防止产权纠纷,增加财政收入。 (二)契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免征契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房的,免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二、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情况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时,因为尚未领取房产证,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就为日后纠纷产生留下隐患,而加上房价飞涨,不断出现卖房人变卦,买房人起诉的情况。如果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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