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担保与反担保是什么关系 |
释义 | 1、反担保中的的以人为担保中的担保第三人; 2、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 3、反担保是一种附延缓条件的担保,其生效的条件是担保人在担保中为主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 一、财产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要怎么设立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的设立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质押。 反担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金额; 4、反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 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6、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诉讼反担保后债务人有效吗 如果债务人倒闭其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提供的反担保就是有效的,如果是进行破产清算的,反担保可能就是无效的。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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