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应对失业的政策有: 1、对参保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2、对领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3、对参保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