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现阶段判断关联交易的重点在于确定关联方,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交易的主要特征。挂牌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如下主体: 1.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母公司的董事、高管及两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实际控制人。包括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他们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3.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4.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及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5.董监高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及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6.子公司。 7.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的其他情形,确定潜在的关系方。 法律客观: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