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
释义 |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措施如下: 1、停止一切操作,关闭相关阀门; 2、管道发生泄漏后,应及时关闭供应阀; 3、铁桶发生泄漏后,将泄漏口朝上,将桶内液体转移到其他空桶内,并上盖; 4、泄漏物处理,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进行引流、覆盖、吸收、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危险品主要包括: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 5、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物质。 综上所述,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护用具,穿防毒工作服。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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