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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刑满人员,问一下我这个在互联网公布的资料要怎么样才能删除呢?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删除。但能不能删除就由法院审查后再处理。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不应当公示的情形时,您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法官,要求其不予公示;如果属于应当公示的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除外。
    你好,请问我是刑满人员,问我这个在网上公布的信息怎么才能删除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删除。但能不能删除就由法院审查后再处理。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不应当公示的情形时,您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法官,要求其不予公示;如果属于应当公示的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将您的身份信息、住址删除。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除外。
    互联网网络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处理网络借贷纠纷的具体方式:债权人首先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解决。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起诉的流程则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收到短信说是要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是真的假的?
    法律分析:收到的都是假的,逾期就是他们冒充法院、律师发短信原告起诉到法院是法院向被告送达上诉状、传票,需要签收的,不是对方通知,更不是短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你好,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受到口头威胁
    当事人在网上被人威胁了,首先要态度坚决,警告对方。如果对方恣意妄为,一意孤行,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对方有威胁行为的聊天记录;寻求警方帮助,诉诸法律手段,让警方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我想问一下针对微信被骗钱了怎么办才能追回来
    网上被骗了钱追回来的方式是: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再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最后再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回被骗的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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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