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电子普票怎么作废发票 |
释义 | 增值税电子普票作废发票的流程如下: 1、登录税局网站:首先,需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者地方税务局网站,进入电子税务局; 2、进入发票管理页面:在电子税务局中,找到“发票管理”模块,进入发票管理页面; 3、选择作废发票:在发票管理页面中,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 4、填写作废原因:在弹出的作废页面中,需要填写作废原因以及相关信息,如作废日期、作废人等。同时,需要上传相关作废证明材料,如红字发票原件、作废证明等; 5、提交作废申请: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自动审核作废申请; 6、确认作废: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确认作废操作。确认作废后,该发票将无法再次使用。 增值税电子普票作废发票的条件: 1、发票信息填写有误:如果发票信息填写有误,如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金额等填写错误,需要及时进行作废; 2、发票内容有误:如果发票内容有误,如开具了重复发票、开出了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等,需要及时进行作废; 3、发票作废期限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废时间有限,一般为开票后30天内。如果超过作废期限,将无法进行作废操作; 4、发票未被使用:如果发票未被使用,即未被购买方取走、未被提交税务局进行报销等情况,可以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作废发票后,需要及时进行红冲处理,以避免对企业账务和税务申报产生影响。需要妥善保管作废证明材料,以备发票核查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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