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一般按以下顺序确定:一、第一顺序继承人1.配偶,配偶在法定继承中的优先位置,体现了婚姻关系在家庭关系中的核心地位。法定继承中的配偶指存在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双方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2.父母,父母既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也包括其养父母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3.子女,子女的范围既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也包括与其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在法定继承中的继承原则相对应,继子女已经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并不影响其继续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之分,份额一般也应均等。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