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里纠纷怎么解决最合适 |
释义 | 邻里纠纷的合适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首先,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之间的争端; 2、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人民调解组织,对他们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3、最后,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当然,因为相邻法律规范规定的过于原则、滞后,同时在民事法律规范与行政法律规范之间;诉讼程序要求与实体审理要求之间存在冲突,不可避免地给法院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带来较大的困难。 邻里纠纷的类型: 1、通风、采光、通行等传统相邻关系纠纷。传统的通风、采光、通行纠纷一般发生在以户为单位的私有住宅之间或公房的左邻右居之间,影响程度轻,涉案人数少,此类案以小城镇和农村为多发区。案小矛盾大,寸土寸光阴寸步不让。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土地的密集化利用,现今的通风、采光纠纷亦多发生在多幢区分所有建筑物之间,影响面广泛,程度轻重不一,涉案人数众多; 2、以管线铺设等诉求为代表的空间相邻关系纠纷。在生产不发达的农业社会,人们利用土地主要是从事农业、畜牧业等简单的生产劳动。占有、使用土地就是占有使用地表及地表上下有限的空间范围,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达程度达不到更深更远的空间范围,因此土地的立体空间效能不具有特别的财产意义。但是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改造和利用土地的能力极大地提高,人类生产、生活的空间得以扩展,并且人口的膨胀和城市化的突飞猛进,地表资源的有限性使得人们十分需要对空间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从而使得人类生产活动已从地表平面扩展到地表上下的立体空间; 3、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纠纷。万丈高楼拔地起,高层建筑物栋栋相邻,以往的平面相邻关系转化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立体式相邻关系。此类区分所有建筑物相邻关系以往是纠纷多,成讼少,此类相邻关系纠纷将异军突起,大量涌入法院; 4、相邻环保纠纷。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健康、生活和生存相关的环境权利,该类纠纷案件势必有所上升。该类纠纷案件受害者具有地域性,矛盾比较尖锐,群讼现象突出; 5、相邻权利人扩张解释现行法所致的相邻关系纠纷。相邻权利人有意识的扩张解释现行法,主张相邻利益,如私密权、隐私权、眺望权、安宁权等等,致法院受理不动产相邻纠纷领域中出现不少全新的问题,对相邻关系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综上所述,相邻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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