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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申报表加计抵减金额填写错误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问题】 销售方应开给一家 公司 的 增值税 专用发票,误开给了另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未认证抵扣,但是发票已经跨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哪一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如果是由销售方申请,拒收证明应该由哪家公司开具呢?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 发〔2007〕18号)第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有关规定,视下列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客观:
    


    【增值税申报有误的处理】一般纳税人申报有误,且未进行下一期申报的,应删除申报软件中错误的申报表,重新制作正确的申报表,到办税厅申请更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有误,需重新填写正确的申报表,到办税厅进行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申报有误的处理——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有误,暂且通过更正申报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纳税人申报有误,且未进行下一期申报的,应删除电子申报软件中错误的申报表,重新制作正确的申报表后,携带盖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包括所有附表)、《纳税申报表情况说明》以及电子申报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更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有误的处理——更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有误,需要重新填写正确的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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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2: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