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西咸新区 882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划分为西咸新区直管区和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西咸新区直管区由西安市全面管理,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相关事务,并且干部管理权限也归由西安管理;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由咸阳市在《西咸新区总体规划》的框架下,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经济、社会管理事务,辖区内干部管理权限归咸阳市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