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谈谈你对失火罪的认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失火罪的成立要求引起了火灾,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根据立案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失火罪的结果要件: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10户以上家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果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失火行为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没有侵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与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也不能认定为失火罪。 责任形式: 失火罪的责任形式为过失。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火灾的,不构成失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