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需由父母或抚养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变更;成年人需提供正当理由并本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需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同时需要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 法律分析 可以。 小孩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 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拓展延伸 七岁孩子更改名字的法律权益 七岁孩子更改名字的法律权益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七岁以下的孩子通常需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才能更改名字。这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和稳定性而设立的。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孩子的名字给他们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或心理伤害,法庭可能会考虑批准名字更改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将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父母的意愿以及名字更改对孩子的长期影响。总之,保护孩子的利益始终是法律的首要考虑因素,而名字更改的决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更改姓名需要父母或抚养人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机关核实后批准。对成年公民的姓名更改原则上不予考虑,但如有正当理由,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需获得所在单位的准予证明。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的证明也是必需的。对于七岁以下的孩子,更改名字需综合考虑其利益和稳定性。法庭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批准申请,但始终以保护孩子权益为优先。因此,名字更改的决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