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问题求助:还款和收条两头忙? |
释义 | 借条丢失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写一份收条以证明债务已经终结;收条应包括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明确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等情况;收条上应写明收款人和交款人的身份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借款人偿清借款时,出借人应返还借条,若出借人不返还,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写一份收条以证明债务已经结清。 法律分析 一、借条丢了还款时怎么办 1、借条丢了还款时可以要求出借者在书写的收条注明债务关系因还款已经终结,同时也可以要求在借条之中注明借条因丢失而未归还,这样可以避免后期被再次要求还款的概率。2、还款时借款人找不见借条的话应该让出借人写一份收条,收条可以证明已经还款,收条的写法是: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二)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他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二、借条不见了收条怎么打 1、借条不见了收条要明确事实经过,金额,以及要表达的事项,还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等内容。2、收条的用语要清晰明确,应避免使用模糊的用语,如“大概”、“可能”、“差不多”等等,也要明确是哪一方收到,哪一方交来,千万不要混淆。3、主体身份要进行确认,如果对方是公司,千万记得查一查填写的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完整,如果是个人,则要查验身份证原件,判断对方是否成年、姓名是否真实。同时,最好能够在收条上留存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比如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并留下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一般在借款者偿清借款的时候,出借者是需要返还借条的。对于借款者来说,若是遇到出借者以借条不慎丢失等为由没有返还借条的,可以要求对方书写一份可以证明债务关系已经终结了的收条,这样可以防止后期对方带着“丢失”借条再次要求自己还款。 结语 感谢您对我们的咨询。在借条丢失还款时,您可以要求出借者在收条上注明债务关系已经终结,并在借条中注明借条因丢失未归还。另外,如果找不到借条,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写一份完整的收条,明确表明已经还款,并包含标题、正文和落款等要素。收条的用语要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的用语,同时要确认主体身份并留存相关身份信息。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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