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安置房写的孩子名字 |
释义 | 一、女方安置房写的孩子名字 安置房写子女名字,属于子女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相关房屋管理行为由监护人行使。 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暂时管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女方家的拆迁安置房写上女方的名字后,算是女方的婚后房产吗 你好,拆迁房来源于女方家个人财产的话,安置房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三、安置房直接写子女名字可以吗 安置房不可以直接写子女名字。如果你想要在安置房子上加入子女的名字,首先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才行。因为这种也是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一定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是要进行赠与不动产登记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安置房写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安置房写子女的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相关房屋管理行为由监护人行使。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暂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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