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为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处理的,行为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公安机关有玩忽职守等不作为行为的,行为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1.行为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 2.行为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