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人才房政策为:在深圳申请人才公寓,申请人需符合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市区属机关就职、与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在五年以上且与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等条件,人才公寓租住时间满五年可申请购买,但购买后,在取得房产证的五年内不可上市进行交易,五年后相关部门可原价回购该房屋。 深圳人才房申请流程如下: 1、在深圳申请人才公寓的申请人,首先应准备好所需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深圳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为已婚,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同时还需提供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 2、申请人在当地国土房产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人才公寓申请表,并连同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国土房产部门,当地国土房产部门受理后,会与市人士部门一同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当地国土房产部门官网上; 3、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当地国土房产部门与人事部门一同签署审批意见,并将材料送至当地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并安排人才公寓或者拨付补贴,当地财政部门收到材料后,需按审批意见进行拨付补贴。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六条 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