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中,没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上限作出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是: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也就是数量的下限为2人;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那么合伙人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构成的,普通合伙人不得少于1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