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梯里面可以贴广告之类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视情况而定。 小区电梯作为业主依法享有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以只要是利用小区业主公摊面积做广告,无论是在电梯内还是在其他共用部位,广告收益理所当然都应该由业主共享。如果,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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