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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证重叠纠纷处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发生一处住宅有两个土地使用证或者相邻的土地使用证面积重复的,应该到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处理,由国土资源局派员实地调查和对相关登记材料审理后,予以更正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这一规定说明,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解是必经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要重视调解对处理权属争议带来的社会效果。
    (二)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农村土地纠纷一般情况比较复杂,牵涉不同时期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要认真审查当事人所提供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和确权证明。当事人所提供的权属批准手续和确权证明有时候并不一定能真实反映土地权属的实际使用状况,这在土地使用证方面尤为明显,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变化,会出现证载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土地权属重叠、四至界线不清等情况。这就要求在实际操作中,要认真审查当事人所提供的权属证明和批准文件,采信那些反映真实情况的证明文件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要参照实际使用状况进行调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时,或者虽有权属证明文件,但该文件不能正确反映真实情况,土地权属出现交叉、重叠等现象时,作为办案人员,在认真审查权属证明的同时,应当认真调查争议土地权属的历史来源和实际使用状况,按照实际使用状况进行调解和处理。要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仅仅按照“实际使用状况”进行确权还是不够的,有时更需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调处,特别是一宗土地出现交叉使用和共同使用的情况下,更应本着此原则进行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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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