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廉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一、廉租房配租方式有哪些? 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采取租金配租方式。 (1)租金配租 享受租金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一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人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银行把补贴款直接支付给出租人。 (2)实物配租 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家庭: ①孤老、残疾、大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退休劳模、烈属及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归国老华侨的家庭。 特殊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金配租。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筹措廉租房源的情况和廉租实物配租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轮候配租。 二、申请廉租住房,审核需要多少时间? 申请廉租住房共需要50个工作日。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住房保障部门完成了住房面积审批和收入检查的审批手续。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显示申请人所在户籍所在地符合条件的家庭的基本情况。如在发表后15天内未提出异议,则予以注册。如有人提出异议,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在核实异议后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登记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