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时,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是指通过有独立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来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选择司法诉讼来解决争议。仲裁具有时间短、费用低、程序简单、保密性强等优点,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而诉讼则具有裁决力强、过程公正、裁决效力高等特点,更适用于一些涉及重大利益和原则性问题的案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就程序错误或者不适用法律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仲裁裁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调解或者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裁决有法律效力,被告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