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籍贯必须跟父亲吗 |
释义 | 一般来说是随父亲籍贯,但是一些情况特殊的则随母亲。 宝宝上户籍贯确定方法有两种: 1、以太祖父(或高祖父、曾祖父)长久居住地、出生地作为籍贯,或是太祖母(或高祖母、曾祖母)长久居住地、出生地作为籍贯; 2、以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外曾祖父)长久居住地、出生地作为籍贯,或以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外曾祖母)长久居住地、出生地作为籍贯。 户口登记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如无特殊情况,婴儿户口只能登记在父母名下,如果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各地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改籍贯需要什么证明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单位证明(无单位的需要村/居委会证明); 3、派出所综合调查意见; 4、原始户口卡片或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 5、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需要更改年龄的,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更改年龄的意见,附本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8、户籍证明; 9、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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