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名的“网名”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
释义 | 知名的“网名”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是网名,在其具有社会辨识度和知名度的情况下仍然适用我国民法典中姓名权和名称权的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 一、知名商标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知名商标的申请条件如下: 1、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的有效商标,无所有权纠纷; 2、依法实际使用三年以上; 3、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 5、两年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完善的商标管理规章制度; 7、过去两年没有违反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处罚记录。 根据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在商标纠纷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确定商标的驰名情况。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确定商标的驰名情况。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也不得用于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 二、知名商标与著名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1)知名商标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围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在本地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由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市)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2)著名商标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2、认定机构不同。知名商标是由地级市工商局认定的,而著名商标是由省工商局认定的。3、认定标准不同。 三、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格权吗 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以及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都是具体人格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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