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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发票开票期限规定还是90天吗
释义
    法律分析: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增值税发票开票期限是90天,只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90天,但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09]617号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认证期限由90天改为18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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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3: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