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举办环迅杯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 |
释义 | 【电子商务】关于举办环迅杯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配合实施“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整体技能水平,促进我国各行业和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举办环迅杯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电子商务师。 二、参赛人员 学习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的学生、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及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活动由劳动保障部主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北京中鸿网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电子商务世界杂志社具体承办。 本次大赛活动成立全国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有关竞赛组织机构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北京中鸿网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次大赛活动成立全国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次竞赛最高评审机构和专家指导机构,负责全国决赛评审工作并指导各省赛区的评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设立赛区,并成立赛区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委员会等竞赛组织机构,负责各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同时,将赛区有关机构、人员和实施方案报全国组委会备案。 四、竞赛形式 本次大赛活动设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赛和电子商务师网络营销创业赛两个竞赛项目,均分为初赛、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选拔赛由省级赛区组委会组织进行。其优胜者进入全国决赛。 五、决赛时间与地点 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组织进行,时间拟定2006年8月,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职业标准 本次大赛活动按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相关等级的要求组织实施。同时根据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适当增加网络营销实战、电子商务项目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内容,并由全国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题。 七、奖励办法 对获得技能赛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报请劳动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金奖和荣誉证书;经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颁发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获得技能赛全国决赛6-5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银奖和荣誉证书;对入围参加技能赛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奖和荣誉证书。 对技能赛各赛区选拔赛合格的选手,经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颁发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对技能赛初赛合格的选手,经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颁发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大赛组委会还将设立最佳赛区组织奖、最佳院校组织奖、最佳宣传奖、最佳辅导教师奖等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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