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遗产继承公证费如何收的 |
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费调整,收费标准按受益额比例下调。遗嘱公证的管辖权原则上不存在问题,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申办遗嘱公证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公证处会审查遗嘱人身份及真实性,并制作谈话笔录。遗产继承申请办理公证需满足条件,否则公证处不予受理。除遗嘱外,继承遗产时不一定需要公证。 法律分析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如何收的 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二、遗嘱公证管辖权应该是哪里? (一)遗嘱公证的公证机关原则上不存在什么管辖权的问题。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二)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 公民若需要就遗产的继承申请办理公证的话,则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公证处也是不会受理的。其中,对于不满足遗产公证条件的情况,一般公证处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与此同时也会及时的通知申请人。当然,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余的情况下其实也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 结语 遗产继承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已经调整,降低了各类公证收费。根据新标准,遗产继承的收费将根据受益额进行不同比例的收取。此外,遗嘱公证的管辖权原则上不存在问题,遗嘱人可以到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在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除非特殊情况,继承遗产并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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