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创业板股票发行方式之我见 |
释义 | □国通证券研发中心邓良生卢兴前 编者按: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具有规模相对较小、成长性较高、前期盈 利不确定和股份全流通等特点,决定了创业板市场股票发行和定价与主板有较大 区别,发行方式和定价方法确定的难度较大。虽然境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于创业 板公司股票的发行和定价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但由于我国的创业板目前尚处于探 索阶段,所处的市场环境与境外又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对境外的发行与定价模式 只能有条件地加以借鉴。 国通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执笔的本报告,拟在借鉴海外创业板以及我国主板发 行方式和定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创业板的特点和面临的市场环境,对我国 创业板初级阶段的发行方式和定价方法做一探索。 由于版面有限,本期先刊登《创业板市场股票的发行方式》,希望能在业内 交流并引起反馈。 海外市场各有千秋 美国NASDAQ市场股票发行方式与美国其他证券市场没有什么区别,即主要采 用公募和私募两种方式。 公募又称公开招股或公开发行,是发行人向非特定的广大投资人公开发售股 票的方式。公募的好处一是能借助公众媒体广泛地进行推荐和宣传,二是公募发 行的股票流动性较好。 私募是指发行人不通过公开的证券市场直接将证券出售给少数特定的认购人 。私募的特点是:第一,美国私募的审查较公募为松,发行人只须向证监会递交 私募备忘录备案即可,无须证监会批复同意。第二,私募发行股票不必在公共媒 体上刊登招股说明书。第三,私募股票的发行对象是专业的投资机构。 在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发行人可委托经香港联交所认可的保荐人承担股票发 行业务,当然从法律上讲,发行人也可自己承担发行风险,并自行办理股票发行 手续,即采用公司直接发行的方式。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发行,在创业板市场, 策略投资者都是股票发行的主要对象。 有特色国内市场发行方式 我国创业板市场初始阶段股票的发行方式应沿以下思路进行: 开始时须以公募方式发行。 起初阶段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发行必须以公募方式发行,杜绝私募或部份私募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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