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主委员会成员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补贴六百,最高可以达到两千六,具体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不享有工资,但是可以享有补助。但是对于补贴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决定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和组织能力等。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