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有哮喘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老婆有哮喘是否可以离婚,要看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1、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就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审核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在离婚冷静期后申请离婚证了; 2、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男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材料具体如下: (1)起诉一方的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7)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8)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 (9)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10)其他材料。如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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