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们知道,一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的,每十年就需要办理一次续展。 在商标专用权期限内,商标注册人很可能会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考量而变更公司的名称、地址,而一般情况下,我们也很自然的就能够想到,当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事项发生变化时,就应当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换取营业执照。其实,不仅仅只是这样。如果公司的名下有商标,当公司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时还应当就申请注册的商标办理变更登记。那么,有的小伙伴就会问了,一定要办理变更吗?不做变更会怎么样呢? 建议大家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时,将商标的名义、地址也做相应的变更。因为当商标成功注册后,若第三人就权利人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或者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起撤销等申请时,商标局会将有关材料邮寄至权利人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地址,如果公司的名称、地址没有做相应的变更,权利人就收不到商标局邮寄的相关文件,也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相应的答辩,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期限届满未做答辩,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将商标分为两种,一种是国际商标,即以G作为开头的商标。 另一种则是国内商标。这两种商标在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时所需的文件是不同,但是官费是相同的,目前,如果变更登记的申请是在网上提出的,就不需要缴纳费用。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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