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辅导员说不给就业证明就不给毕业证怎么办? |
释义 | 学校毕业要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学生只要完成学业能力考核就可以毕业,与就业无关。如果学校不发毕业证书,可向教育部门反映、求助媒体或写市长信箱解决。 法律分析 学校毕业要劳动合同(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学生只要完成了相应的学业能力考核,就可以毕业的,和是否实现就业无关。如果学校以当事人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发给学生毕业证书,可以向上一级教育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当地媒体求助,还可以写市长信箱来解决问题。 拓展延伸 学生如何应对学校辅导员不提供就业证明的情况? 当学生面临学校辅导员不提供就业证明的情况时,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首先,学生应该与辅导员进行积极的沟通。他们可以亲自去找辅导员,或者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其联系,表达自己对就业证明的需求和重要性,并请求解决此问题。 如果沟通无果,学生可以寻求其他渠道的支持。他们可以咨询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事务部门,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建议。这些部门通常有更多的经验和资源来处理类似的问题。 此外,学生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他们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意见,并帮助学生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来解决问题。 最后,学生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他们应该记录所有与辅导员的沟通和交流,包括时间、日期和内容。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后续解决问题时的证据。 总之,当学校辅导员不提供就业证明时,学生应该积极沟通、寻求其他渠道的支持,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毕业是学生完成学业能力考核的标志,与是否有劳动合同无关。如果学校以无劳动合同为由不发放毕业证书,学生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向媒体求助,或写市长信箱寻求解决。面对辅导员不提供就业证明的情况,学生应积极沟通、寻求其他渠道支持,包括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法律援助等。保持冷静并记录沟通内容,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八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四十六条 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公民,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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