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加减得分之和,满分为170分(不含加分指标)。可任选父母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积分总值达100分及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获得兄仔公办学位资格。2、各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具体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稳步提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比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亮衡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羡键汪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