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丢失可以异地补办。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可以在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受理后对符合补办规定的,会在一日之内补发驾驶证。进行补办的时候,机动车的驾驶人是应该向机动车的驾驶证的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进行申请补发的。申请的时候应该先填写申请表,然后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经核实是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将在一天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补领之后,原来的驾驶证将作废,不能再使用。补办新的驾驶证之后,如果找到了原来丢失的驾驶证,开车上路应以新的驾驶证为标准,原驾驶证被视为无效,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驾驶人可以通过参加科目一考试并通过后,补办驾驶证,恢复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