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情形有书面记录的,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1、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施工单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约定提供指令和批准,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因停水、停电、停气导致停工超过8小时。
 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不可预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一旦发生,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7、隐蔽工程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施工单位未及时检查。
 8、施工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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