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对于丧偶卖房的情况,情况也分两种,房产同属夫妻二人或者房产只属于其中一个人。对于房产只属于其中一个人的情况,本人丧偶卖房并不需要多准备资料,本人亲自办理即可。对于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情况,需要对属于去世方的那部分房产权益进行继承,可以由在世配偶继承,也可以顺位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一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确定由配偶继承,则需要去世方的父母和夫妻双方的子女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再由配偶办理继承的公证,使房屋的产权得到落实。如若不是配偶继承,那房屋在继承手续完成后,房屋的所有权是配偶和继承人共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在办理卖房手续时,只需要多准备几份资料:放弃继承公证书、继承公证书、配偶死亡证明、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其余手续如普通卖房一致,这是针对房屋产权同属夫妻双方的丧偶情况下的手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