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跟父母断绝关系的协议怎么写 |
释义 | 与亲生父母的血缘关系是铁一般的法律事实,无法通过协议断绝。即使当事人达成意愿,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一、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亲生子女与父母,他们之间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使用法律手段来解除,所以签订的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书当然不具有法律效益。 即使是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也需要解除收养关系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关系,单出具一份断绝关系的协议书不办理解除收养手续签订的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断绝父子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父子关系不可以断绝,法律上也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自然不存在要开证明的问题。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他人通过合法手续收养了子女,那么在法律上才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才可以依法解除。 三、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能否与父母相互继承遗产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本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是一种血缘关系。 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关系,它不能通过“声明”而脱离,也不能通过法律手续而解除。 父母永远是亲生子女的父母,子女也永远是亲生父母的子女。即使“声明”脱离这种关系,也是脱离不了的,法律不予承认。 因此,即使“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他们与父母之间仍然可以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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