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完笔录放人还会有事吗 |
释义 | 做完笔录放人不会有事。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的诉讼活动,司法机关受理后根据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嫌疑人是无辜的,即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嫌疑人就可以回家了。公安机关也不会因此立案处理。笔录只是用来协助调查,只要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就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也不会留下有任何不良记录的。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档案,并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如果依据笔录而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将会计入档案,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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