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最后一天能住吗 |
释义 | 租房合同最后一天可以住的,合同应该履行到合同约定的期限的最后一天。合同规定的可入住的日期租客都可以住,房东不可以违法合同规定,驱赶租客,或者提前结束合同,违约者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租户不按时交租金怎么办 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房合同签了没入住不想租了怎么办 租房合同签了没入住不想租了,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如果出租人同意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则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如果对方不愿意解除,承租人也愿意履行租房合同,则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又不租了怎么办? 房东违约,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一般来说,如果租客或者是房东擅自解除租赁合同的话,那么违约的一方就要承担起赔偿责任。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如何对违约进行赔偿,一般来说违约赔偿是不能超过损失的30%。双方如果对于赔偿事宜有争议的话,那么只能诉诸法律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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