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的财产。属于共同房产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第1是、在夫妻婚姻的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第2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以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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